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2026-08-22 15:42:19

网站名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域名:xzzy.xzfy.gov.cn

网站分类:政法军事;法律法规;法院

网站简介

1948年12月1日,徐州解放,同年12月25日,徐州市人民法院宣告成立。1953年1月,江苏省人民法院徐州分院设立,徐州市人民法院隶属江苏省人民法院管辖。1955年2月,江苏省人民法院徐州分院更名为徐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3月,地、市合并,撤销徐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合并组建新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1家基层法院、27个人民法庭,各类人员447人,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综合处、教育培训处、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徐州知识产权法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少年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综合协调处、执行实施处、执行裁判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研究室、宣传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督察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法警支队二十八个部门。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职权: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受理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各类生效裁判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予以提审或再审;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四)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

(五)依法审理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之外的减刑假释案件。

(六)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七)依法监督辖区内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八)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九)依法执行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十)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开展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二)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法院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